《安全儀器發放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關于安全儀器管理的具體要求與操作規范。本文檔從第一條開始闡述,通過嚴格執行“一法三規程”以及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確保員工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觀念,在思想與行為上保障業務、個人與同事間的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文中規定定期參與必要的活動和學習以提升崗位所需能力和意識水平,且明確了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檢測設備由專人負責充電、收發以及日常維護工作,并且在每日使用前要保持其清潔狀態,同時每周進行一次精準校準保證測量結果準確性。對違規或出現問題的儀器應當及時處理,禁止繼續投入使用;另外也強調不得違反勞動紀律如工作時間從事私人事務或其他不當行為的規定。對于交接班制度作出嚴格指示,包括使用憑牌系統管理檢測儀器以防止損失或者功能失效的情況發生。還特別指出防火防盜及維持工作環境清潔衛生的要求,記錄每一次的充電、放電以及調校情況并存檔保存。
《安全儀器發放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礦井、礦山以及其他需要使用甲烷檢測報警儀或其他類似重要監測設備的行業中涉及安全儀器管理工作的一線工作人員。本文件有助于此類人員明確其職責所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安全性,減少事故隱患,為所有依賴安全檢測工具來進行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提供了具體的指導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