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設備專管安全生產責任》講解了分公司的設備專管人員在安全生產中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該文檔強調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詳細列明相關人員需要對在用燃氣設備、生產設備設施及采購的設備材料質量負責的內容,明確了因質量問題和防護措施不完善導致的人身傷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所承擔的直接責任。文檔描述了定期組織對機械設備和基建設施的安全大檢查工作要求以及隱患治理的必要性,并指出了編寫修訂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規程的具體步驟和目標。同時,明確了落實工程項目中安全措施的重要性和“三同時”“五同時”的嚴格執行標準,對于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協助流程做了說明。此外,還涉及新設備從開箱到移交使用的全過程管理和支持維修保養技術支持等工作事項。關于更新改造計劃的制定和實施,修理前的技術準備與驗收也作出了明確規定。該內容提及建立臺賬檔案、計量管理和臨時施工用電管理工作細則,并包含備件制造采購以及協助倉庫管理等任務。
《分公司設備專管安全生產責任》適用于所有從事設備管理和維護工作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涉及鍋爐壓力容器、機械設備及基礎設施安全的行業。它不僅適合具體的生產設備管理者使用,而且也可以作為企業內部設備管理、安全管理相關崗位的培訓參考手冊,同時還能為工程項目設計施工驗收階段提供規范性指導。這份文件覆蓋石油化工、制造業、建筑業以及其他需要進行大型機械設備管理運作的企業機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