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易燃易爆品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具體安全操作規定。文件詳細描述了這兩種氣體瓶在運輸、保管與存放、使用三個方面的嚴格規程及注意事項。針對氧氣瓶,運輸時必須先檢查氣閥安全膠圈等關鍵部件,并且防止與其他可燃氣體混裝。庫房溫度不超過30℃,熱源明火需遠離十米開外,同時要為氧氣瓶減壓裝置做好標識。其使用過程中安裝減壓閥有具體檢驗要求,留余量、清潔驗證也有明確規定。對于乙炔瓶,使用環境不能超出40℃且要確保原有油漆不被涂改;配備專用設備并且開啟閥門需要站在安全位置輕緩操作;壓力與流量控制有著嚴格標準,在防傾倒固定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包括對已臥倒瓶子的重新使用方式說明。此外,文件指出乙炔瓶不應暴露在高溫下或受到強烈撞擊,還明確了在運輸中的細節如不得用起重機吊裝,并且強調存儲場所的安全防護與消防設施配套建設以及儲量限制等內容。
《使用易燃易爆品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涉及氧氣瓶和乙炔瓶使用操作的相關行業,涵蓋制造業中的焊接作業單位、化工領域的實驗研究機構以及各類施工現場使用這些氣體容器的企業。它不僅為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提供規范操作依據,保證他們能在遵循既定安全準則的基礎上開展工作,同時也可用于指導物流企業對于氧氣瓶、乙炔瓶這類特種貨物運輸儲存環節的風險防控。通過本規程的有效實施可以提升整體安全生產水平,避免由于違規操作引發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