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施工安全合同書》講解了在公路工程施工中,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甲乙雙方通過簽訂安全合同協(xié)議書,明確了各自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的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該合同詳細規(guī)定了甲方的安全責任,包括在開工前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定,并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和糾正。同時,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需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具體包括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制定并執(zhí)行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施工人員的勞動安全和防護,編制并執(zhí)行安全施工措施,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施工范圍的安全隔離,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確保施工現(xiàn)場的整潔和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和檢查。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合同書》適用于公路工程施工領域的所有參建單位,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相關管理人員。該合同特別強調了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旨在通過明確各方的安全職責,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預防,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提高施工項目的整體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