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使用一般規定》講解了塔式起重機安全使用的全方位指導原則,強調設備的合規性和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制度。該文檔指出制造單位需持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并提供相關監檢證書;安裝與拆卸操作人員必須具有專業上崗資格,并且安裝活動需要制定并審批詳細的施工方案以確保符合技術標準并通過監理審核。文檔明確禁止將廣告或標志附加在起重機結構上以免產生安全隱患,并制定了每月至少一次的聯合檢測機制保證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狀況良好。針對多臺起重機協同工作的環境,還提出必須編制防止碰撞的專項措施計劃來保障作業有序開展。同時詳細說明了幾種不得進行安裝和使用的危險情況,比如存在明顯裂紋腐蝕或變形等問題,或者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情況應停止設備投入使用。對不同出廠年限的老型號起重機提出了強制性評估的要求:對工作時間累積達到特定閾值(分別為1000小時、4000小時及8000小時)的起重機設定相應的小修、中修及大修安排,旨在及時修復潛在故障確保其持續可靠運轉。
《塔式起重機使用一般規定》適用于涉及塔式起重機制造、租賃、安裝及拆除服務的專業公司、工程項目施工單位以及現場管理人員等。本規定尤其針對負責塔式起重機采購、進場檢驗、日常保養維護、檢修計劃管理、施工現場協調等具體工作任務的相關方而編寫。這些人員通過遵循規定內容可確保起重機在整個生命周期內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在提高設備使用壽命的同時避免不必要的安全風險,為企業提供一個更為科學嚴謹的操作流程框架,從而有效增強工地安全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