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方面規定,明確指出為了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并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此管理辦法著重對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起重機械等提出了管理要求。本辦法強調了特種設備在生產和使用中的安全問題,詳細闡述了這些設備使用前后的各項手續及檢查流程。對于所有新增或者新安裝的設備,《規定》明確了投入正式使用的前提條件為取得驗收檢驗報告、固定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并在所在地區的監察機構注冊登記。此外,文件還描述了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取得的重要性以及必須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多項安全管理制度。它提及對使用后可能影響其安全性能的情況下應采取的檢查措施與定期報檢制度,也涉及了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方面,并要求維修保養工作需由專業有資格人員或合格單位執行;同時,在年檢月檢日檢過程中若發現異常需要立即處理不得帶故障運行,針對定期檢驗則需按期向監督機構申請更新安全標簽中的有效內容,并且明確規定達到報廢年限的必須依照相應標準做處理,并通知有關監察機構進行匯報。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廣泛涉及到上述提及的各種特種設備的企業及事業單位,在這類環境中的生產管理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工程技術部門及設備管理部門是本規定的主要關注對象,包括制造廠、建設施工單位、礦山等具有潛在重大風險操作領域,特別是那些存在鍋爐、壓力容器和其他重型機械作業的企業,以保證其設備運行期間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企業的資產安全保障,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導致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