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附件檢驗制度》講解了安全附件應滿足的壓力管道及容器安全管理規定與監察規程,闡述了必須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否則禁止繼續使用安全附件的基本原則。文檔指出安全閥通常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并且從事這類校驗工作的人及單位需要具備對應的檢驗資格。文件還詳細說明了在哪些具體情形下的安全附件是禁止使用的,如缺少產品合格證、銘牌,性能不符合要求、未及時檢查校驗或爆破片超出有效期的情況。文中描述了安全附件的檢驗分類,即運行狀態下的檢查(能與在線檢驗同時進行)和停止運行后的停機檢查(可以與設備全面檢查一起進行)。該部分著重講述了針對不同種類的安全附件如何開展具體的運行檢查。例如對于壓力表,在相同系統內確保讀數一致且外觀正常;而針對安全閥要檢查防銹蝕鉛封情況及其各部位裝置完好性、全開截止閥并加鉛封、失靈處理辦法和在線校驗流程等內容;還有爆破片需核實安裝方向及符合銘牌參數情況、截止閥的全開程度、防止泄漏措施和與其他泄壓裝置串接時的壓力指示核查等。對停機情況下壓力表、安全閥和爆破片以及緊急切斷裝置等做了更精細的規定,包括精度校準方法,拆換后試驗內容與項目標準、定期替換頻次,強調新安裝前需確保已校驗合格。
《安全附件檢驗制度》適用于化工、煉油、能源、制藥、食品加工等領域,凡使用到有壓力容器與壓力管道的企業,涉及其上配備安全附件的管理。本規章制度能夠為以上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明確的安全附件管理指引,確保各類安全附件的有效運行與維護。這些行業內的設施和系統經常面臨著極端條件的壓力測試,正確的附件操作可以保障作業人員生命安全和避免設備故障帶來的巨大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