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管理制度》講解了壓力容器從設計、安裝到使用與維護過程中的一系列管理規范,確保相關作業在法律、安全及責任界定范圍內進行。制度明確了技術和安全部門在檢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資格證書上的要求,強調只有具備資格的單位才能夠參與公司的壓力容器相關工作,同時施工前需向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描述了使用壓力容器之前安全部門需要辦理的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登記以及操作人員的上崗證,并列明了辦理這些手續時應準備的技術資料清單如產品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內容。闡述了必須建立壓力容器技術檔案并統一保管的重要性,還提到了按規定的周期組織申報年檢的必要性。提出使用單位要在工藝和崗位操作規程中明確壓力容器的操作要求,強調持證上崗的規定及建立事故報告制度的嚴格實施過程。另外對有內部壓力的壓力容器提出了不準許修理的要求。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壓力容器設計、制造、安裝及使用的公司或機構。主要包括各類制造業中的化工廠、制藥廠、食品加工廠等使用壓力容器的企業部門,特別是負責技術與安全管理的專業部門。適用于那些承擔壓力容器全生命周期管理職責的工作人員,包括具體的操作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負責資質審核和技術資料歸檔的相關員工。這一制度能夠為企業提供規范指導,幫助各企業防范風險,確保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