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維修保養規程》講解了為確保鍋爐安全、可靠運行所必需的維修與保養措施和制度。規程對外委維護保養項目指出工程部需派專檢人員跟蹤監督,以此保證維護的質量與有效性。對于內部維護保養,明確由工程部主管協調各工種遵循標準操作流程實施工作,保持日常保養的專業性和規范性。大修項目強調應經過層層審核及報批,不僅需要物業公司主管領導的認可,還要獲得業委會與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且涉及到鍋爐本體的大修需通知質檢部門。規程也關注到作業時間的合理性安排,在非供暖期進行大修項目以及在供熱期間之外做臨時維修項目,這樣不影響對用戶的正常供熱服務。另外,針對維修結束后的自檢和第三方檢驗進行了規定,要求依照設計標準開展全面自查,并由質檢部門進行復檢以驗證維修結果,合格之后才能再次啟動鍋爐設備。最后規程提及了詳細的文檔記錄要求,包括完成保養時記錄保養情況,以及在供暖季節前后的特定檢修活動。
《鍋爐維修保養規程》適用于所有擁有鍋爐設備的企業或機構,尤其側重于那些使用鍋爐來提供熱量或蒸汽服務的場合,例如住宅小區物業、工廠企業等。這些單位必須依據該規程執行鍋爐的定期檢修和大修任務,確保在任何時候鍋爐都能處于最佳的工作狀態,并能夠保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周圍環境的安全。同時該規程也是從事外委鍋爐維保業務的企業或組織遵守的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