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特種設備的管理規定》講解了進出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原則以及相關的政策和具體執行要求。中國加入WTO后,進口特種設備需滿足我國的規定和技術標準,保證產品符合我國的安全監察法規。對于出口,要維護國家聲譽,注重質量控制,加強檢驗監督管理。其中明確了進口特種設備的技術規范應與境內的一致,且涉及鍋爐壓力容器的進出口需要遵循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督相關規定,對列入法定目錄內的其他特種設備依據相應法律進行監管。具體到商品清單,對包括不銹鋼制法蘭、管子附件及裝氣體容器等商品設定了檢驗標準與檢驗類別。同時文件指出,針對出口特種設備無需取得境內制造許可證而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商檢。另外明確了鍋爐壓力容器進出口時,在安全管理上企業應達到的技術標準和許可要求,境外生產企業還需接受國內機構的評審監督。
《進出口特種設備的管理規定》適用于全國范圍內從事特種設備進出口貿易的企業,包括進出口公司、相關制造廠商以及涉及特種設備檢驗檢疫工作的機構。該文檔特別針對需要遵守特種設備安全規范并按照國家質監總局要求執行任務的單位制定。其范圍涵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以及其他涉及安全檢驗的重點工業商品。這些內容不僅適用于具體行業的技術操作人員,還適于相關監管部門如地方質檢機構和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