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考核規定》講解了電梯使用的規范與違規行為的處理細則。該規定描述了人為責任電梯故障的處罰措施,強調每次故障被發現都將考核責任單位1000元,并由責任單位承擔損壞設備的所有維修費用。該文檔闡述了對于違章使用電梯的行為,廠部將按50%的比例獎勵舉報人員。文中提到其他不良情況的處罰依據是廠內有關規定。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具體的考核范圍,涵蓋多種不當操作和違章行為:行為惡劣且故意損壞電梯轎箱內各類設備,私自撬動或不當干預電梯操作系統,例如私自使用急停開關、撬門等危險舉動;未經許可客梯載貨以及超載貨物運輸;未授權情況下處理電梯故障;禁止向井道內投擲廢棄物或者出現底坑積水問題。這些條目綜合反映了對于安全、合規使用電梯的具體管理要求。
《電梯考核規定》適用于電梯日常管理及相關使用人員所在的各類廠區或場所。其應用群體主要包括電梯維保員、安保人員及電梯用戶等,涉及需要遵守電梯使用規范的所有人員,包括工廠、辦公樓宇以及其他配備電梯設備的企業單位員工。這一規定特別適用于那些需要強化安全管理、杜絕隱患并鼓勵監督舉報的實際工作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