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鍋爐安全制度》講解了燃氣鍋爐的操作規范和日常維護要求。這一文件明確了鍋爐操作人員的職責,指出燃氣鍋爐只能由具備資質的鍋爐工操作。鍋爐運行過程中,要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并須實時巡查監控,同時強調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鍋爐房內。對于燃氣安全,《燃氣鍋爐安全制度》提出嚴格禁止明火的規定,并且對特殊作業例如電氣焊進行明確的要求:必須在關閉供氣閥門放空余氣后才可施工。此外,該文件規定鍋爐停止運行后的正確處理方式、包括延時停泵與冬季的防凍操作步驟。制度中還包括設備保養要求,例如水泵電機潤滑檢查及潤滑油添加頻率、配電柜接線的緊固周期以及燃氣過濾器雜質清理的具體間隔。同時要求定期打掃清潔工作區域,以確保環境的干凈整潔。還對運行記錄作出規定,即需要做好鍋爐輔機和安全附件的維護日志記錄。
《燃氣鍋爐安全制度》適用于從事燃氣鍋爐操作、管理和維護的相關行業,如工廠制造業的供熱中心、商業建筑供熱系統管理以及物業管理單位等。凡涉及燃氣鍋爐使用的企事業單位均可參考執行,特別適于有鍋爐特種作業需求的工作環境,如酒店、醫院、學校等地使用鍋爐的場合。這些單位中的專業鍋爐管理人員或相關人員必須詳細了解本制度內容,從而更好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