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鋼有限公司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講解了加強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相關措施及流程。辦法涵蓋了對機電類特種設備包括橋式起重機等在訂購、安裝、使用等環節進行依法依規的監督指導,并對各部門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例如安全環保部負責審核與檢查機電類特種設備的資質和技術資料建檔工作;生產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的運行管理和大中修計劃的制定;車間管理職責在于確保特種設備嚴格按照法規規程使用維護并及時處理問題。工作程序方面要求設計、制造到維修的各個環節需由有省級以上相應許可證的單位執行,招標時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新建工程項目要基于用途、使用頻率等多個因素合理選擇設備型號,在施工前必須填報告知書并經過多重資質審查后才可正式操作。
《宣鋼有限公司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適用于冶金行業的生產企業,特別適用于使用各類特種機電設備如橋式起重機的企業安全管理。本文件為內部管理文件,旨在規范企業特種設備的操作管理流程,提高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運營水平。具體來說,適用于企業內部各級相關部門,包括公司級管理部門如安全環保部和生產設備部、各生產車間以及參與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檢修的外委施工單位等相關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