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講解了各工區在推行全員安全管理的基礎上實施崗位安全責任制的必要性及方法,明確了特種設備從安裝到使用全過程中的各級職責與要求。描述了主要負責人的六項職責,涉及安全制度建立、規章制度制定、安全資金保障、隱患排查、應急救援以及事故上報等內容。文章還具體指明工區其他負責人需在其分工范圍內對特種設備的安全工作負責,并詳細說明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以及安全管理機構的相應職責,如取得相關資格證書后上崗、保持設備清潔與安全運行、禁止隨意拆除保護裝置、緊急情況時停止設備運行及向上級匯報等,同時強調隨著隊伍和設備數量增長,安全管理部門應依據使用量與技術狀況配置專業技術與管理能力強的人才從事專項管理工作。
《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適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各工廠車間、建筑工地、大型游樂設施運營場所在內的各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尤其針對那些特種設備種類較多且數量持續增長的企業或機構,能夠為這些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搭建與優化提供指導意義,無論是主要負責人還是具體的安全管理人員與操作人員均可通過此文檔了解其應承擔的具體責任,從而提升整個組織內部關于特種設備的操作與管理規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