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講解了司爐人員對鍋爐及其輔助設備的安全維護和定期檢查的責任,確保這些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文中闡述了遇到特殊情況需增加巡視頻率的要求:新裝、長時間停運或檢修完畢重新啟用的設備投入運行期間以及在發現異常現象時,司爐長應指揮下加強巡視,并規定所有巡檢發現的問題須記錄到運行日志中。特別指出,一旦出現威脅人員生命與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必須即時匯報,并依據相應的規程迅速處理。同時,本文件強調由司爐長負起監督檢查工作的責任。《鍋爐事故報告制度》描述了一旦發生鍋爐故障后的一系列應急反應措施。從及時通知相關管理層與主管機構開始,強調對于較嚴重的事故應當在現場保護的同時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明確運行中的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并且要求他們詳盡準確地記載事故詳情于值班日志中,在處置問題時需謹慎思考快速行動以排除隱患,還應該提高警惕加強對未受影響鍋爐的觀察,保證其正常運轉。
《鍋爐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適用于所有使用鍋爐設備的企業單位,尤其是工業制造領域內配備有鍋爐設施的相關工廠部門;而《鍋爐事故報告制度》則為上述單位提供了一份指導性文件,明確了面對意外情況時內部各級別員工應當遵循的工作流程和響應步驟,旨在保障鍋爐系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時也涵蓋了供熱系統管理人員及維護技術隊伍,以規范他們在突發事件中的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