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制度》講解了制定特種設備事故調查相關管理規定的根本目的在于做好此類事故的調查管理工作,并對管理要求予以清晰界定。本制度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承擔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下設的事故調查組針對事故進行詳盡、科學調查處理的責任,從組織層面保障事故調查工作能夠有序推進。它強調在事故調查過程之中,從單位法人代表到安全管理各層級負責人以及相關人員皆須依從調查組要求,積極配合,確保工作順利無礙。同時重申嚴禁任何內部人員干擾阻攔合法事故調查工作的紅線意識,要求全員必須如實向調查組匯報事故相關狀況,保證信息準確透明。另外,在事故責任追究上,不僅強調依法追求責任人的法律責任還提及根據內部管理制度追加安全責任懲罰措施直至開除,這彰顯出對于保障特種設備運行安全,防范事故發生所保持的嚴肅態度。
《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制度》適用于各類具有特種設備的公司企業,在這些企業內涉及到特種設備使用運營的過程中如發生相關事故時,則該制度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應對準則用于指導事故后的各項調查工作有序展開。無論是化工企業還是電力企業的特種設備使用場合,這一制度都為企業明確了調查中的職責權限與配合要求,規范事故調查秩序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