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樂設備營運現場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歡樂谷園區內A、B、C級游樂設備的現場監察與管理要求。文件描述了針對不同類型游樂設備(如彈射過山車、大擺錘等A級設備,DISCO、青蛙跳等B級設備,以及碰碰車、漂流河等C級設備)的具體危險區域與運行區域定義,并強調了安全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性和規范性。內容明確指出在每日運營前后必須進行嚴格檢查及維護工作,并對設備操作員和服務人員提出了具體行為指南,要求按照作業指導書執行。文檔還特別細化了不同情形下的作業申請與登記流程,包括在設備停運或運行期間需要進入危險區域的作業要求,明確規定了涉及人員的申請、審批、登記、監護等一系列程序。同時,該文件明確了公司質量目標的實現、設備正常運行以及游客安全保障的核心管理目標,強調工作人員需關注設備和運營區域內可能出現的問題,杜絕安全隱患。
《游樂設備營運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歡樂谷園區內所有負責游樂設備運營和維護的人員,包括設備服務人員、操作人員、維修保養人員、以及可能進入運營區域的非直接相關人員,如電工、水工、園林工、環衛工和其他外部合作單位工作人員。此外,這一規定還涵蓋由公司及其合作單位舉辦的活動參與者,如拍攝人員、演員和社區活動相關人員。這些適用對象需要嚴格遵守規定的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在特定時間內完成相應的任務并確保設備及游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