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的存放、搬運、檢查及使用安全規定》描述了為加強受壓氣瓶的安全管理,確保儲存、運輸和使用安全而設立的具體條例。該規定指出,一切易燃、易爆氣瓶放置須遠離熱源且距明火至少10米,并嚴禁混放易燃物與易爆物,或能夠相互混合后引發燃燒、爆炸風險的氣瓶一同存儲。同時,明確氣瓶應置于通風場所且避免日光曝曬,還強調氣瓶檢查時應嚴格篩選,拒絕接收無充裝合格證、存在物理損傷、有油脂污染等隱患的氣瓶。此外,對于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實行單獨存放要求;對搬運方式提出禁拋滾滑翻行為且要小心運送的規定;明確了操作過程中保持氣瓶清潔干燥、配件齊備的重要性;針對氧氣瓶等特殊氣瓶提出了材料選用以及開啟關閉方式上防止產生摩擦熱等細節;并且嚴厲禁止修理已充氣氣瓶。
《氣瓶的存放、搬運、檢查及使用安全規定》適用于神華國華西來峰發電廠綜合生產部涉及的相關崗位工作人員。這些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倉儲管理員、運輸物流人員、氣瓶檢測專員、操作一線的技術工人等群體。在工業活動中凡是涉及到氣瓶操作的應用場景,例如工廠內部氣瓶的周轉、定期維護檢驗作業期間,此規定均能作為行為準則指導實踐工作,確保從業人員在遵循規定下有效保障作業中的安全性并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