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為了強化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和監督而制定此規定的目的。該文件明確了規定的適用范圍包括申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基地、使用特種設備的生產基地以及項目現場等三類場所。文件還闡述了特種設備如鍋爐、壓力容器等的定義與具體類別,其中對于術語和定義部分給出了詳細解釋,諸如將額定起重量和起升高度作為區分起重機械標準的內容。針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該文件強調在生產和管理上的多種措施,在生產許可和安全認可方面提出嚴格準入制度,例如指出由國家相關單位負責審批及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并規定未取得相應證書的部門或單位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生產活動,對合同中的設備供貨提出了合規性要求;在特種設備生產要求里則明確了遵循法律法規、考慮產品本質安全的重要性。為確保產品質量,在設計、加工過程中建立了質量管理體系并形成了一系列文件如法規技術標準文件、全過程質量控制文件等,保證出廠產品經過檢驗驗收符合法規要求。
《工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眾多領域,尤其針對特種設備制造和使用的公司生產基地及其相關的項目承包工程。涉及的企業須按照該規范對所擁有的生產設備、生產設施實施安全管控,同時適用于企業內部特種設備的操作工、維護工程師和技術管理者,幫助這些員工理解和遵守設備使用的規定,在提升設備操作規范性的基礎上增強安全生產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