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工安全職責》講解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的重要職責與具體措施,指明必須由熟練掌握電梯結構和操作步驟的專職或兼職人員駕駛管理電梯。其它人不得隨意駕駛。內容強調在電梯運行前,負責人員需要詳細檢查電梯豎道、各類開關、信號、自動停止器以及其他安全裝置,同時確認護門狀態正常無隱患后才能啟動電梯運行,以此確保電梯的安全起始條件。文件還明確指出超負荷是被禁止的,且規定了方向變更需建立在電梯完全停止的基礎之上,并禁止上下按鈕的同時啟動及連續倒順使用行為,這樣能避免不必要的安全風險。為了防火,《電梯工安全職責》特別提到在電梯間內禁止煙火,從環境上進一步保障安全。文中強調了維護保養的重要性,駕駛人員要常常對機械部分、電氣組件以及安全設施進行細致檢查,并及時修理存在的問題,避免出現故障時仍繼續使用的高危情形。工作完成后應確保電梯降到底層停穩,且在人員離開后關閉好所有門戶。
《電梯工安全職責》適用于從事電梯操作管理和日常維保工作的專職或兼職人員,在包括住宅樓、商業綜合體、辦公樓等多種建筑物中具有實際指導意義。其為電梯安全管理提供具體可行的行為準則,以確保上述環境中人們乘用電梯時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