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健康監護管理制度》講解了企業對職業衛生健康監護工作的全面安排和規范管理。該制度描述了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領導組織架構,包括成立領導小組并在人力資源科下設辦公室。此外,文件明確了需要接受健康監護的多類人員,覆蓋粉塵作業員工、新舊員工及退休人員等,并詳細羅列不同崗位員工需進行的具體健康檢查項目。具體而言,文檔列舉出如內科常規檢查、心電圖等多項針對塵肺病患者及粉塵、有毒有害作業員工的體檢內容,還明確費用由生產成本支付。與此同時,《員工健康監護管理制度》指出相關監護工作由有資質機構承擔,并依據礦山醫院時間統一安排監護期,各單位應配合開展工作并達到健康監護率目標值。在流程方面,該文件強調單位需造冊登記、有序安排參與體檢,且控制人數確保體檢質量,并將反饋結果通知相應個人。
《員工健康監護管理制度》適用于存在粉塵作業環境以及有毒有害物質接觸場所的企業,特別是涉及采煤、掘進、輔助單位的部分井下工作崗位或類似環境中的員工群體。該文檔同樣適合從事與員工健康管理和職業病防治密切相關的部門使用,比如企業人力資源科或專門負責職工健康的職能部門。行業領域范圍可涵蓋采礦業及其他具有高風險職業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景,用以指導相關單位落實健康監護責任、制定計劃并有效實施體檢等健康管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