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危害防塵管理制度》講解了針對礦井范圍內防塵管理的相關措施和要求。該文檔指出了面對礦井規模大、產塵點多等實際情況,應實施分片包干的管理方式,并明確各作業場所及硐室的防塵責任歸屬。同時制定并執行全面的綜合防塵管理文件,在具體操作中通過加強監督考核來提升落實效果,礦級職能管理部門需要對制度執行情況展開定期檢查與考核。此外,《職業危害防塵管理制度》描述了健全煤礦井下綜合防塵系統的關鍵內容。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強調主巷道必須鋪設防塵管路體系,由地面靜壓清水池提供支持,井下配套供水管路和多種噴霧灑水設備共同構成完整體系。此體系還包括隔爆裝置等內容,保障設施的正常使用以確保礦井工作點位不產生積塵。
《職業危害防塵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行業的礦山企業或相關單位,主要涉及那些具備礦井采掘作業環境的企業組織。其特別適合于負責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管理的部門,例如礦內的安監站、生產科和通防科等具體職能單位使用。這些部門可依此為依據優化日常防塵工作的管理和監督體系,從而有效保障礦工的職業健康權益,避免因粉塵導致的職業傷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