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保障員工健康與安全、防止傷亡事故發生,加強對員工的個人防護而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該制度詳細闡述了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的基本范圍和指導原則。在作業類型方面涵蓋井下作業,面對高溫強輻射、化學腐蝕等高風險環境的工作以及冬季低溫崗位等具體情況時所需的不同種類勞保裝備。針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的具體規定包括根據不同工種條件制定不同的配備標準,確保物品質量和有效性;明確員工正確佩戴的重要性;界定各級管理人員、臨聘人員領取資格,并規定基于實際工作時間的定期發放機制和庫存物資妥善管理。文件對職責劃分進行了細化說明,安全管理部門承擔質量款式監督,標準修訂任務并對防護品審批把關。采購部門遵循國標執行采購計劃。材料供應部門負責入出庫質檢,保證物品完好性。財務部分確保專款專用并建立經費臺賬杜絕現金替代現象。人事和技術部門則提供必要的人員變動信息和工藝支持。
《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適用于存在各類生產安全隱患的工業制造領域及其相關企業。這些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到不同危險等級的工作環境,如礦井施工、冶煉化工等行業,在此類工作環境中工作的人員容易受到有毒有害物質侵蝕或者機械傷害等多種危險因素威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度中的各項規定對于確保勞動者在惡劣環境下能夠得到充分有效的個體保護措施起到重要的指導和規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