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講解了通過多種方式確保員工充分了解工作環境中存在的煤礦職業健康風險,并掌握相應防護措施的重要性。制度明確了五個關鍵方面的職業危害告知要求:培訓、合同、公告、結果反饋與設備警示設置。崗前煤礦職業危害知識培訓中,勞動者將獲知關于礦井中存在的具體職業病危險因素以及相應的預防方法。在勞動合同簽訂環節里,要向勞動者說明工作中可能出現的職業病威脅及其可能引發的危害效果、采取的職業病防御手段還有相關待遇問題。為了更廣泛的宣傳煤礦企業的職業健康管理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狀況調查結論,公司設置了專門的公告欄。針對每位參加職業體檢或檢查項目的工人,勞動工資部需將其個人的職業危害評估報告通知他們,并取得對方對信息私密性的確認簽名。所有產生職業風險的作業場地都應配置告示牌。同時規定,在啟動可能形成職業傷害風險的裝置上須明確標識警告信息,特別是在容易造成急性和慢性損害的工作環境,應該裝備應急報警系統。
《某公司職業危害告知制度》適用于存在職業危害風險行業的用人單位,特別是從事煤礦開采類企業中的勞動者以及管理者。此制度旨在規范這些行業和領域內部對于職業安全健康事項的信息溝通流程,保護員工權益的同時強化雇主的責任意識。它不僅覆蓋到新入職人員的入職引導培訓階段,而且貫穿于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多個觸點——從勞動合同簽訂到最后的工作場所以及使用的設備的安全性考慮等各方面,保證所有相關人員能夠及時準確地獲取到必要的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