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講解了如何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具體措施,該文件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了一系列針對員工的職業衛生法規、知識與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內容。此制度明確人事培訓部門和職業衛生管理部門需協作開展入職前與在職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同時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員工依法操作并正確使用防護設備和用品。此外,通過宣傳形式如公告欄、會議、標語等方式實現職業衛生知識的有效傳遞。對于教育培訓,其內容涉及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以及應急措施和案例分享等,并根據不同對象設置相應的培訓方案,例如企業負責人需通過專業機構認證培訓,新員工則必須接受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并通過考試后上崗。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適用于各類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工廠及相關機構,特別針對需要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保障職工健康的行業領域。適用人員包括企業管理層、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新入職員工以及其他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源的所有從業人員。無論是高危行業的生產型企業,還是具有潛在職業病風險的服務型單位,均可參考本制度進行針對性調整和實施,以提升整體職業病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