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講解了從業人員在生產活動中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的全流程管理。此制度描述了勞動防護用品相關的計劃、審批、采購流程,要求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并具備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和產品合格證。文中提到,安監科承擔勞動防護用品綜合管理工作,建立每人一卡制管理臺帳,并明確了發放標準及特殊情況下的管理細則,例如調崗、離職或以舊換新的情況處理原則。規定指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需嚴格按照方法佩戴、維護和更換,同時禁止故意損壞或不按規定使用的行為。為加強監管,制度列出處罰行為類型,如違規采購偽劣防護品、未按要求佩戴以及騙取勞保用品等情形均面臨警告或罰款處理。該文檔還規定企業應負擔勞動防護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代。
《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企業及從事一線生產的工作人員。它主要服務于制造業、建筑業以及其他需要勞動者接觸危險因素、涉及職業病預防的領域。此外,也包括企業的安全管理與后勤供應部門人員,因為他們具體負責制定計劃、采購和管理臺賬等工作內容。所有參與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監督管理環節的人均需要遵守該制度規范,從而確保全員安全生產保障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