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運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講解了在該部門的環境中誰作為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設定。文中明確指出,單位行政正職領導是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核心負責人,而一名行政副職則擔任直接管理者角色。同時,此文章強調需嚴格執行來自國家及上級單位關于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確保管理部門在這方面的全面合規性,以及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視。
該文檔闡述了部門需要系統性地評估并應對工作區內可能存在的危險源與環境影響因素,以此來規劃預防措施并達成既定的目標和指數。對于內部制度文件,管理層負責審核審批作業文件,并持續優化職業健康安全體系相關文檔,保持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和適應性,滿足日益嚴格的法規需求和發展趨勢。
為確保安全管理措施能夠得到執行,文中還提到了建立和管理各級安全管理團隊的重要性,并強調了對員工進行培訓教育以提高其安全意識的做法,涵蓋從入職基礎教育到突發事件處理方案的全面訓練,確保所有成員具備必要的知識與技能。與此同時,強調工作中要遵循“五同時”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原則,在規劃、安排、檢查等方面同步考慮健康安全問題。
此外,文中提到一旦出現職工傷亡或患上職業病的情況時所應采取的措施:即迅速調查事故的原因、公正判斷事故性質,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確保處理結論的準確性和時效性,防止同類事故發生。文章最后提出要對外來承包商和其他有關方面實施監督管理,并保證其遵守相應的安全標準,實現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環境。
《儲運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適用于石油化工、交通運輸、物流倉儲以及其他需要嚴格把控儲運過程安全風險的行業領域中具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任務的儲運部門及其管理人員。此文件旨在為企業內相應職能部分制定職業健康管理規則提供指南,并為這些部門的管理者和員工提供明確的行為指導和支持。通過對上述職責條款的學習,相關人員能更有效地識別、管理和應對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各類職業健康風險,保障企業員工的職業健康權益,維護良好的生產秩序和社會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