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講解了采購部在企業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管理職能和要求。該文件強調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方針、政策、法律以及相關規章制度是采購部工作的基本指導原則。其描述了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與供應商簽署包含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條款的有效經濟承包合同的重要性,同時指出需監督落實質量標準、環保要求及服務期間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文檔提及需要建立制度來處理違反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供應商,保證供應鏈環節內的規范執行。對監督供應商制定裝、卸貨物的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出了具體要求,并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演練,以降低潛在風險。此外,文檔還涵蓋了組織危險源與環境因素辨識評價的過程,要求制定措施加以控制,同時落實市場調查或供應商現場考察時的職業健康安全措施,保障工作中的安全性。文件提到應注重部門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增強員工的環保與安全意識,確保管理體系內各項工作的認真履行。
《采購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適用于所有參與采購活動的企事業單位,尤其是那些將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視為管理重點的企業。具體適用范圍涵蓋從事物資采購的企業采購部門、相關管理人員以及涉及供應商合作管理崗位的人員。這些單位通過遵循本文件要求,可以系統地構建和完善符合法規規定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確保業務操作中各方權益得到充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