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責任人的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講解了企業在不同層次與職能范圍內對于職業危害防治的責任劃分,以確保企業內部職業健康的全面管理。主要負責人責任制描述了設立專門機構及提供資源保障,組織建立各項制度與規程的必要性,并對定期檢查、隱患消除及應急救援等具體職責進行了規定。主管職業危害負責人責任制則明確了管理者在其業務領域內的具體任務,包括組織檢查、修訂和監督相關制度執行。專職職業危害管理人員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提及需嚴格遵守并落實有關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技術管理和教育職責。職業危害崗位防治責任制聚焦在個人防護層面的要求,如參與培訓教育、正確使用防護設備、報告危險以及拒絕違章作業的重要性。而職業危害管理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重點在于對上級政策的貫徹落實、對制度建立與技術措施制定的支持,還有監督檢查的具體工作范圍。
《企業責任人的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適用于涉及可能存在職業健康危害的企業或單位,涵蓋了化工、冶金、制造加工以及其他存在特定健康風險的工作環境。此文檔尤其適于企業的高層領導、職業健康管理專員、專職職業危害防控人員以及具體從事具有職業危害風險工作崗位的從業人員。通過明確各層級、各職能的職責范圍,它可以幫助各類企業和單位規范操作流程,預防職業病發生,保護員工的職業健康權益,同時降低因不合規而導致法律訴訟或經濟損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