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塵防毒設施管理制度》講解了企業內防塵、防毒、降噪以及通風降溫設備和設施的運行管理與要求,明確了這些設備設施在職業病危害防治中的重要作用。文檔強調了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設備需在生產過程中與工藝設備同步運行并保持良好狀態,且須經過調試驗收合格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制度還規定了各部門的具體職責:安全部負責指導監督及人員培訓考核,物資計劃部處理采購需求,各分廠則承擔設備使用維護的任務。操作員工須按照“三定一證”規范進行管理和使用,并掌握“三好”“四會”“四項要求”及“五項紀律”。此外,對于設備停用和報廢流程也進行了清晰的說明,同時指出需要根據技術鑒定結果和固定資產管理流程實施報廢與更新。整體文件詳細闡述了職業危害防控設備從選型安裝到退役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
《防塵防毒設施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存在職業危害防護需求的企業單位及涉及此類設備運行與管理的相關領域,特別是在工業制造行業中具有廣泛應用價值。具體而言,它面向企業管理層、安全部門、物資管理部門及設備能源部門相關人員,也覆蓋各個生產車間的操作人員,能夠幫助他們規范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并有效降低職業病發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