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職業病診斷鑒定及治療康復制度》講解了為履行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員工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根據相關法律要求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所制定的具體規定。該制度明確了礦職業衛生科組織員工到永川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體檢的要求,并給予接受檢查的員工一定金額補助。《煤礦職業病診斷鑒定及治療康復制度》描述了針對新錄用及轉崗員工、長期在崗員工和即將離崗員工的健康檢查規范,同時指出發現職業禁忌癥或健康損害的職工應調離崗位妥善安置并通知用人單位及個人的情況。文件提出,若出現疑似職業病情況,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醫學觀察。職業衛生科需要對體檢結果告知有關人員,且保證信息機密性,維護員工隱私權利。制度還提到,各單位管理輔助崗位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和職業衛生科協同安排每兩年一次健康性體檢,并開展健康促進活動。規定了年度職業健康資料整理歸檔工作,明確職業健康相關的體檢、醫學觀察與職業病診斷等費用列入礦年度預算。此外強調,各隊組應建立職業健康管理臺賬,并配合每兩個月的職業衛生監督檢查以保障措施落實到位,如有問題及時整改考核。
《煤礦職業病診斷鑒定及治療康復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中直接參與職業病防控管理和職業健康監護的所有員工及部門,涉及礦職業衛生科、生產科、公司人力資源部等具體負責單位。此文檔重點覆蓋煤礦企業的生產一線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工人,同時也涵蓋了管理崗位與輔助崗位的從業人員,確保其職業健康的規范化管理。適合應用于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特別是依照我國現行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技術標準運行的企業場景。該文件內容能夠指導類似行業中涉及職業病防護、健康監護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開展工作,尤其適合那些處于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實施初期或需要完善管理制度的企業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