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辦法》講解了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全面規定與實施措施,包含從一般規定的建立到具體的管理體系完善、人員配置要求,再到目標設定與過程控制。辦法描述了項目經理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以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建立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并通過計劃、組織、指揮等方式保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內容強調項目經理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和防治結合的原則,并為項目全員提供意外傷害保險。同時說明需要通過對人員、機具、材料、方法等關鍵要素的過程管理達成健康安全管理總目標。其中明確了職業健康管理的零事故及具體施工指標如杜絕工亡事故等,并在管理層面確立領導小組進行統一協調,配備相應的專職及兼職人員以執行具體事務。強制性規則要求項目領導必須對安全負全責,相關人員需持證上崗,從而加強管理的執行力與規范化。對于事故發生后處理流程,本辦法指出按照國家規定調查取證并進行責任教育,以達到警示效果。
《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辦法》適用于建筑施工領域的項目管理團隊,特別是鐵路建設行業。其適用范圍涵蓋項目經理部及其下屬各級單位成員,包括工程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監察長及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作人員。此外,文件還特別關注工程隊中的專業安全人員、現場各班組及其所有作業工人。因此該辦法主要指導施工企業內部管理層與一線員工共同構建和完善職業健康安全保障體系,在實際工程項目操作中發揮指引規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