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講解了職業病危害因素內部檢測控制的相關措施。在制度中,質管處承擔起公司對分廠與車間中有害物質的職業衛生檢測職責,確保每月開展這項必要的工作,為及時發現職業病隱患提供基礎數據支持。安全處和行政處在公司范圍內肩負管理和技術指導任務,通過職業衛生檢查掌握各場所的衛生檢測狀態,一旦發現問題能向管理層反饋,并推動改善措施的執行,在作業場所有害物質超標情形出現時發揮重要監督作用。此外,質管處在完成職業衛生檢測后將匯總信息上報至安全處,便于整體管控情況掌握。接受監督檢測,落實控制措施方面,公司保持積極態度應對來自縣職業衛生監督所每年兩次的職業危害檢測,若存在超標因子則馬上進行針對性調整并設立告知牌明確信息。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適用于各類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風險的企業組織,特別是制造業工廠等有化學物品、粉塵等潛在職業病誘因的場所。該制度旨在保障職工健康權益,適用于負責企業安全管理、質量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人員。對于新進企業來說,它提供了一套完整有效的職業病防控框架;對于已有類似管理經驗的企業,則可用于查缺補漏,優化管理體系,從而更好地防范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實現健康生產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