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講解了如何確保校園內師生與財產的安全措施,并提出了全員護校的思想。該制度涵蓋了學校與家長的安全合作協議,強調家長和學校的即時溝通交流機制,規定門衛值班的嚴格職責,如不得離崗、限制閑聊或干私活,對外來人員及機動車輛進行細致管理,包括登記放行、停車指引。制度對校園內部也做了全面規劃,例如保安定時巡邏,限制學生隨意外出并設立明確手續。此外,建立財物保管責任制度和傳達室物件檢查制度等細節,保證設施和資產安全。為維護紀律性,《制度》中要求定期檢查校園設施并對值日工作詳細安排,還明確規定處理不配合規定的相關人員及突發狀況時的應對手段。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適用于中小學以及幼兒園等教育機構領域,尤其是那些需要加強安全管理并防范外來風險的單位。該文檔特別適合門衛、保安、行政值日教師等工作人員,以作為日常工作指導和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的標準依據,同時也適用于負責學生安全的班主任或學校管理層在與家長協作方面進行規范化的管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