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校園安全工作的規定》講解了冬季校園安全管理的各項細則,涵蓋了組織架構建設、重點區域防范以及對學生行為的具體規范等多方面內容。本文件首先描述了成立冬季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并明確了其職責范圍。隨后對防火、防盜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說明,強調通過配備消防設施和組織應急演練增強師生的火災防護能力,以及強化夜間值班和巡查制度確保防盜落實到位。第三部分著重指出要加強學生上下學、住校管理和家校聯系,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同時保證食堂食品安全并實施保溫措施保障學生健康飲食。此外,針對可能存在的隱患,《冬季校園安全工作的規定》提出定期進行自查與專項排查的要求,對于檢查出的問題要求立即反饋給主管部門解決。最后明確了各級部門的責任歸屬,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明獎懲制度。
《冬季校園安全工作的規定》適用于各類中小學校,特別是冬季氣候條件較為嚴酷的地區學校參考使用。其涉及領域覆蓋全體教師和學生,不僅對校內行政部門如政教處、保衛處和總務處具有直接指導作用,同時也關系到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家長的合作與配合。此文檔旨在幫助各級各類學校提升冬季安全管理效能,減少季節性因素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