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車老師職責》講解了跟車老師在校車運行中的詳細工作要求,從乘車前的名單核對到乘車過程中的安全監護及記錄,再到乘車結束后的檢查與確認,涵蓋了一整套完整的操作規范。該文檔指出跟車老師需要在乘車前對照乘車名單核實人數,并針對特殊情況如幼兒改乘其它線路或變更上下站點作出明確要求,包括提醒家長提前通知和在記錄中做特別說明。此外,文件要求跟車老師在行車途中需認真核對每位幼兒的上下車站點并做好登記,同時在跟車結束后仔細檢查車廂以確保無幼兒遺留在車內。另外,《跟車老師職責》還規定跟車老師需監督校車司機正確駕駛行為,如勻速行駛和避免任何不安全舉動,并在幼兒坐穩后才能啟動車輛。此外,校車停靠站點的準確性和乘車記錄的完整性也有明確規定,強調月末必須交由辦公室備案存檔。
《跟車老師職責》適用于幼兒園領域,特別是涉及校車接送服務的教育機構及人員。其主要內容為指導跟車老師如何在實際工作中履行責任,保障幼兒安全。此文檔適用的對象包括一線的跟車老師、校車司機、負責組織校車管理的組長以及參與接送流程的家長等群體,確保各環節高效協同運轉,同時適用于教育部門和監管機構作為安全管理依據進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