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學校在保障各類公共活動場所安全方面的管理規范和具體要求。該制度明確了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并特別針對學校餐廳、體育活動場所、大教室及多媒體教室等常見公共區域的運行提出了安全管理要求。例如,在使用這些場所進行活動前,必須對電路的安全性進行嚴格檢查,若沒有專業電工協助,則禁止擅自私拉亂接電源線;同時對于新增的大功率電器設備,則需事先征得總務部門的批準同意。另外,為了確?;顒舆^程中的人員安全保障,總務處有責任安排電工定期排查電路開關與插座的狀態,一旦發現異?;蚱茡p應即時修復。為避免因擁擠導致事故,在舉辦各類活動期間,須始終保持所有通道無阻礙,并保持開關靈活性以便隨時開啟出口。并且需要控制參與人員數量,使人群密度適中以防止過度擁擠,確保任何時候都有足夠的空間讓人們快速離開現場。對于大型集體活動還特別強調了要指定專人來監管安全保障工作,如果遇到突發事件也有明確的指揮人員負責引導群眾疏散撤離。
《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學校范圍內涉及到使用公共活動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尤其適合學校管理層以及具體負責公共活動場所安全事務的相關工作人員。它主要覆蓋到教育領域下的校園場景,包括但不限于校方管理人員、班主任老師、后勤服務團隊等需要執行或監督此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員。此外,也對那些偶爾在學校公共活動場所以外租用場地并按照同樣規則操作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