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雙控體系建設培訓》講解了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體系建設的要求及基礎概念。該培訓介紹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由來,特別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重大火災事故后,國家對安全監管模式和企業事故預防水平的重新思考。培訓詳細闡述了《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國務院安委辦20163號)和《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國務院安委辦201611號)的相關文件要求,明確了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的目標和任務。這些任務包括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科學評定安全風險等級、有效管控安全風險、實施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等方面。此外,培訓還提到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貴州等地開展的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試點工作,以及貴州省在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的具體實施方案,強調了把安全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把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的重要性。
《非煤礦山雙控體系建設培訓》適用于非煤礦山行業的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技術人員、一線操作人員及相關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該培訓旨在幫助相關人員了解和掌握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體系建設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