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職業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講解了防止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免受或少受傷害的目的,以及確保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的重要性。文檔指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結合當前工作特點和實際生產狀況制定該管理制度。制度明確規定公司安全和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的制定與審批,采購部門負責按資質比價采購并及時供應,使用部門則需要合理編制需求計劃,確保規范配發、使用與維護保養。文檔詳細劃分了防護用品的類別,分為一般防護品如衣服、鞋帽等和特殊防護品如空氣呼吸器、絕緣靴等;對防護用具的選型與配置依據工作性質等因素做出規定,明確了不同類別的具體使用原則。對于勞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從型號、功能、檢查、領用登記、新職工領取及期限管理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并著重強調任何個人使用的物品都必須妥善保管,僅限于工作時間內使用。管理上要求由統一管理機構實現實名登記制下的嚴格管理流程。文件中也強調了防護用具失效后的處理流程,要求立即報告并替換以確保有效性,同時,定期檢查佩戴情況,保證防護作用的真正發揮。
《勞動和職業防護用品管理制度》適用于存在職業危害以及有勞動保護需求的企業崗位及人員。尤其是涉及有毒有害氣體、高噪音、高溫高濕等復雜環境中作業的企業,包括但不限于冶金、礦山開采、化工等行業的一線操作工人,還有從事危險化學品處理、粉塵作業場所工作人員。這套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及相關權利,在安全生產領域提供明確的操作規范和監督手段,適用于上述各類型企業內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采購部門以及直接使用部門等各個層級的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