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危害防治培訓制度》講解了企業通過制定系統的職業健康教育與培訓機制,提高員工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的預防意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從而有效防控和消除職業病隱患。該文檔描述了培訓適用范圍、責任分配和實施權限,強調培訓的內容涵蓋法律法規標準、崗位危害特點及防護方法,并且細化了包括安全生產管理知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規定以及職業危害典型案例等內容的具體教學方向。同時明確了對安全管理人員的要求,如職業健康知識普及、統計報告技能掌握及應急預案編制等內容。文件還詳細說明了培訓形式,分為崗前培訓和在崗培訓兩大類,新員工需經體檢后參與上崗前技能培訓并合格后方能安排工作,老員工每年也需接受職業技能和衛生培訓。同時根據內容需要分為專項培訓與集體培訓,針對性地提升煤礦不同崗位從業者的專業能力與防范水平。
《職業危害防治培訓制度》適用于礦區內各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工作崗位及其對應人員、新入職員工及所有負責安全管理的相關人士。涉及的領域主要是具有高職業危害風險性的煤礦業,旨在通過對這些崗位人員進行系統的理論知識學習與實踐操作演練來保障其職業生涯中的健康權益,減少因操作不當導致的職業損傷,從而促進整個礦區乃至行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格局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