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職業安全健康責任制》講解了企業管理人員在落實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中的核心職責和工作要求。該制度明確了管理人員的八大職能范圍,包括協助領導小組推進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并依據法規和標準監督實施相關技術措施與計劃。文件還提到通過組織開展職工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訓,分享先進管理經驗以提高整體安全意識。此外,《責任制》涉及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并歸檔員工健康記錄以及進行日常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任務,強調建立完整的監測記錄和上報體系。文件規定需要制定與完善操作規程,開展監督檢查活動,并對違規情況采取整改措施。在職業安全事故管理中,管理人員應承擔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職責,并負責檔案與臺帳系統的建立,確保數據準確申報存檔。
《管理人員職業安全健康責任制》適用于制造業、化工行業、建筑施工、礦業等存在職業安全健康風險較高的行業領域的基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此文檔特別為承擔職業安全管理任務的人員提供行動指南,包括但不限于生產部門經理、安全專員、車間主管以及其他相關崗位人員。其適用范圍還涵蓋需定期參與或監督職工健康檢查、風險監測及應急管理工作的各類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有助于他們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執行和落實安全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