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管理制度》講解了職業病危害的預防、控制及消除的全面辦法,并規定了從安全管理人員到普通員工的相關職責分工。文件描述了針對職業危害的綜合管理辦法,明確由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辨識、日常管理以及設施檢查和維護等一系列工作。此外,站長需要為相關事務提供資金支持,各作業區也必須對自身存在的危險因素進行報告并采取措施。文中提到每年的職業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的重要性,要求將體檢結果告知員工并存檔,同時明確規定不得讓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有害作業,強調設置警示標識及提供防護設施與用品的責任。還對職業危害檢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等細節作出了具體規范,同時明確了疑似職業病人的診斷程序以及保健津貼和防暑降溫用品發放的具體要求。本文件還要求通過聘請第三方機構定期實施監測與評價以持續改進職業健康狀況。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管理制度》適用于化工、冶金、制造及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單位和生產現場,主要針對具有潛在職業病風險的行業領域,例如礦山開采、有毒有害物質生產和儲存場所。該制度特別適合涉及化學毒物、粉塵、噪聲、放射線和其他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的工作環境中的所有從業員工及其管理層參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