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制》講解了公司為了明確責任、防止事故/事件發生,保障員工與財產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規范。本文件描述了從公司到基層崗位關于環境、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的職責劃分。第一章總則中闡述了制定本制度的原因在于落實公司的管理方針和目標,減少潛在風險的發生概率。第二條強調領導應遵循“安全第一”原則,確保安全生產貫穿始終。第三章則針對不同層級管理人員明確了相應職能,例如董事長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總經理負責日常運營中的安全管理執行;生產副總經理負責具體實施,并結合法規研究改進方案;同時技術崗位如總工程師需對安全負全面技術責任,推廣新技術并編寫相關規程以指導實踐。這些規定旨在通過組織結構的合理設置和逐級責任制的確立達到優化管理的目標。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制》適用于涉及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領域的所有企事業單位,尤其適合建設施工行業的企業參照實施。文件可幫助那些希望構建完善的責任體系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企業,尤其是需要依照國家標準建立安全生產制度的企業。無論是高層決策者,還是中層管理者以及基層執行人員都可以從中找到各自的角色定位和任務標準,從而有效保障員工在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與職業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