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消防管理制度》講解了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相關規范與具體要求。其明確了制度的目的在于規范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確保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并從源頭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制度描述了適用范圍,即涵蓋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部裝修及技術改造等類型的項目。基本要求指出需嚴格遵守“三同時”原則:安全設施、工業衛生設施和消防設施必須同步設計、施工和使用。制度還要求在所有相關項目組中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且這些人員要全程參與項目,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此外,對需要報政府審批的項目,明確了詳細的“三同時”審查流程及涉及的相關內容。具體包括安全、消防、職業衛生等方面的審批要求和驗收程序,特別強調預評價報告編制與審查的重要性。
《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消防管理制度》適用于從事建設項目的企業或機構,尤其是涵蓋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的技術工程項目管理范圍。該制度主要面向企業的技術和安全部門負責人、項目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行業領域涉及化工生產、危險化學品儲存、機械制造以及其他高危作業企業,同時也適用于建筑行業內的工程設計與施工單位。其目的在于幫助相關人員準確理解并執行安全管理職責,確保項目的各個環節達到國家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