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管理規定》講解了安全帽的分類與用途,詳細列出了從進入集氣(總)站、污水站、回注站等特定區域作業需佩戴安全帽的基本要求。規定明確安全帽管理采用“年度上報、交舊領新、統一回收”原則,并且每人都有唯一專屬的安全帽,按人員比例配備迎檢用的安全帽。該規定還明確了適用于各廠屬單位的安全帽在計劃、領用驗收、發放、使用、更換以及報廢等方面的管理流程。同時,《安全帽管理規定》描述了各相關方的職責,其中HSE辦公室作為管理責任主體,負責制定規定、建立記錄并檢查考核;使用單位是日常管理責任方,負責制定細則和臺賬維護工作;使用人必須妥善保管、佩戴個人安全帽,并按時更換過期安全帽。文件對于標識管理也有明確規定,安全帽分個人安全帽和迎檢專用兩種,白色為領導及監管人員專用品,紅色為普通員工用。標識信息包括單位名稱、姓名或其他識別碼及保質期限。
《安全帽管理規定》適用于涉及集氣(總)站、污水站、回注站、閥室、隧道等場所的企業及承包商。適用領域范圍涵蓋了安全生產中的頭部防護安全管理,主要針對進入特定高風險作業區域的員工或工作人員提供具體操作指引。這份文檔可幫助企業規范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并確保相關人員清楚職責,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從而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及生產過程的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