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塵設施使用管理規定》講解了煤礦作業中的粉塵控制與防塵設施安裝及維護的具體要求。該文檔明確了各類作業場所的閥門、管路安裝位置以及相關標準,強調防塵設備應滿足實際需要以保證供水暢通。綜采綜掘工作面需按照規程布置凈化水幕和噴霧裝置,保證霧化效果,并配置相應的除塵風機實現聯動閉鎖運行。掘進工作面則根據工序不同采取不同的降塵措施,例如實施濕式噴漿或安設多重自動化噴霧。此外,該文還提到運輸巷道、轉載點需配備有效的噴霧系統并確保其正常運轉,遠程灑水監控設備必須實時監測,保持井下空氣質量達到要求。在防塵管網系統方面,要安裝壓力流量傳感器,及時修復隔爆水袋,定期執行煤層長壁注水和短壁注水操作以改善煤體濕度。為督促各單位嚴格遵守這些要求,文中詳細制定了違規情形下的具體考核罰款措施。
《防塵設施使用管理規定》適用于從事煤礦生產活動的礦工及相關工作人員。尤其適合那些在開采區、井下運輸系統、巷道支護施工等領域工作的技術管理人員及一線職工。涉及的工作領域涵蓋了井上井下各個主要生產區域,包括各采區的上下山斜巷、綜采綜掘工作面、掘進巷道以及其他存在較高揚塵隱患的環節。通過本規定的內容,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員、技術工程人員能夠詳細了解有關防塵系統的布置規范,從而有效保障從業人員健康,降低職業病發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