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報告制度》講解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的具體措施,明確以“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體系,并將校長確定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該制度描述了定期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的要求,包括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以及在重大節日、自然災害多發期或特殊時期進行重點排查的內容。文中提到排查范圍主要涵蓋校園200米內各類環境秩序,例如治安情況、交通安全問題、文化市場的監管以及食品安全衛生和公共衛生環境等,并要求報告中詳細注明隱患內容如黑網吧的名稱、地址及具體門牌號以便后續處理。此外,《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報告制度》還指出了隱患整改措施的指導思想,要求學校應盡可能先采取自行整改措施而避免直接上交矛盾,同時對那些無法單獨整改的重大隱患應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請求支持。
《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報告制度》適用于各級中小學校的安全管理團隊及相關負責人,尤其是校長這一核心責任人員。它也適用于地方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其他與校園周邊環境相關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該制度,相關機構能更好地保障學生在校內外的安全,維護教學秩序穩定,確保師生人身財產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