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講解了確保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的全面管理體系,強調“誰主管、誰負責”的核心原則,以及各級負責人在學校安全管理中的職責與評估標準。文件描述了班級組織活動前必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教育、管理和上報程序;若未落實將扣減5分,以督促執行。對于年級組長,則在師生活動中對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亦會被扣分。班主任需每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與檢查督促等任務,任何缺失按程度不同扣除相應分數。教師在值班巡視、課內外教學過程中,也要確保學生安全,并承擔相應扣分風險以督促責任履行。后勤人員應積極參與安全學習、完成本崗安全責任工作及自查并及時處理隱患,如有不足也會受懲罰。此外,重大安全事故將觸發一票否決制,在此情況下該年所有評優評先資格被取消,以此加強相關人員的責任心。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管理者,包括學校校長、年級組長、班主任和全體教職員工等人員,涉及校園內從日常教育到特殊事件處理在內的全方位安全管控領域。它提供了一套詳細的指標體系幫助校方評定教職工是否盡到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具體而言,通過量化的分數規則明確不同角色對應的安全管理任務和違反后果,從而保證每一位參與校園生活的成員都深知自身義務,提高全校范圍內對于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視度,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教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