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要害部位安全保衛制度》講解了強化與做好學校重點及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度描述了依據國家相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的各項規定,強調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經常性的安全防范管理。內容涵蓋嚴格用人關、進行安全教育、落實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等危險品的管理規范、重點物品分類存放制度、現金過夜安排雙人值守與報告保衛部門的規定、增加物防和技防設備要求以及建立24小時值班制等內容。同時明確規定各類貴重教學儀器、藥品、劇毒物質管理要求及實驗室的管理流程,如雙人請領與交還程序。對于不按規定操作的單位和個人,明確了從重處罰的標準和責任追溯的具體條款。
《重點要害部位安全保衛制度》適用于高校或研究機構內部的重點要害場所安全管理。具體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資金管理和貴重物資存儲的財務室、實驗室內重要教學儀器保管區域,存放放射性材料、腐蝕性或有毒物質的專業實驗室,配電房、學生食堂、水井、鍋爐房等關鍵基礎設施場所。其適用對象主要是上述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及其下屬工作人員,確保相關人員在安全管理中履行職責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