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設施隱患排查》講解了常見場所環境中的消防設備設施隱患排查執法要求,詳細描述了消防栓、特種設備、滅火器和消防中控室的檢查標準和方法。對于特種設備,要求使用單位在設備投入使用前或后三十日內辦理使用登記,并將登記標志置于顯著位置。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使用登記證也應置于顯著位置。滅火器應設置在位置明顯且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影響安全疏散,其擺放應穩固,銘牌朝外,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超過1.50米,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低于0.08米。滅火器箱不得上鎖。滅火器的進場檢查需符合市場準入規定,具備出廠合格證和相關證書,銘牌、生產日期和維修日期等標志應齊全,類型、規格、滅火級別和數量應符合配置設計要求,筒體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保險裝置完好,壓力指示器指針應在綠區范圍內,推車式滅火器的行駛機構應完好。消防栓的箱體應端正,無歪斜翹曲等現象,水帶應按規定方式置于栓箱內,織物層應編織均勻,表面整潔。合格的消防栓閥桿應為銅質材料,閥體或閥蓋上鑄有型號、規格和商標,消防水帶印有3C標志,內襯材料符合要求,消火栓箱正面注有“消火栓”字樣,開啟角度不少于160度,消防水槍采用耐腐蝕性材料制造,表面無結疤、裂紋及孔眼。消防中控室應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需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值班制度和記錄應與實際相符。
《消防設備設施隱患排查》適用于各類企事業單位、公共建筑、商業場所、住宅小區等需要進行消防安全管理的場所。特別是涉及特種設備、滅火器、消防栓和消防中控室等關鍵消防設備設施的單位,應嚴格按照標準進行自查和整改,確保設備設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此外,該文檔還適用于消防監管部門,作為日常監督檢查和執法的重要參考依據。